孔子学院奖学金

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,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,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(以下简称汉办)设立奖学金,资助外国学生、学者和汉语教师到长春师范大学学习。

 

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

 1.一学年研修生

向孔子学院(课堂)学员,海外本土汉语教师、“汉语桥”中文比赛优胜者、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、HSK考试成绩优秀者和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人士提供,学习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和中国哲学,入学时间为年春秋两季,资助期限为1学年。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三级180分、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。

 

 2.一学期研修生

向孔子学院(课堂)优秀学员,“汉语桥”世界大、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,海外本土汉语教师、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、HSK考试成绩优秀者提供,学习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和中国哲学,入学时间为每年秋季或春季,资助期限为1学期。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二级120分、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40分。

各类别奖学金优先资助具有HSKHSKK成绩者。“汉语桥”比赛来华复赛获奖选手按奖项规定内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。申请者若重复提交申请材料,则视为无效。

 

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
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注册费、学费、生活费,提供校内住宿和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。其中,生活费标准为:一学期和一学年研修生人民币2500/月。

 

招生流程

1.申请者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(http://cis.chinese.cn)注册个人账号,查询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,在线填写、提交《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》。

2. 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(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),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,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、文化处(组),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,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,并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。

  3. 长春师范大学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,并于5月中旬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。

  4.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。获奖者名单将于6中旬在奖学金网站公布,同时通知长春师范大学和推荐机构,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。

5.长春师范大学于71日前将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报到须知》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等入学材料寄达推荐机构,由推荐机构转交申请者本人。

 

申请材料

  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,填写《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》,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:

  1. 护照照片页。

  2HSKHSKK成绩报告。

  3.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(毕业预定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)。

  4.推荐信及承诺书。

  5.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委托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。

  6.“汉语桥”世界大、中学生中文比赛来华复赛获奖者须提供奖学金证书。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。

  7.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
 

 

入学及年度评审

1.每年3月和9月入学。奖学金获得者须根据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。无故逾期未报到者,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。

2.入学体检不合格者,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。

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:http://cis.chinese.cn

HSKHSKK考试网站:http://www.chinesetest.cn

课程设置

班级

课程

必修课

周学时

选修课

周学时

初级班

初级精读

4

中国书法

中国民族音乐欣赏

太极拳

2

 

初级听力

4

初级阅读

4

HSK,HSKK

6

写字

2

中级班

中级精读

4

中级听力

4

中级阅读

4

HSK,HSKK

6

中国文学

2

中级语法

2

高级班

高级精读

4

高级听力

4

高级阅读

4

HSK,HSKK

6

高级写作

2

中国文学

2